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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手续须知
2005-08-30

 

 

企业按与南昌海关预约的时间携带好以下资料(正本或副本原件)及1至7项复印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原登记机关公章);③《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局核发的);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⑤《自理报关单位登记证明书》;⑥《报关员证》(如无报关员可不附);⑦《外汇核销员证》(如无外汇核销员可不附);⑧《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2号表)。

企业应按要求正确填写1号表、2号表(企业领到表格后可自行复印几套,如填错可重新填制),企业负责人在12号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凭企业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和单位领卡介绍信,办理有关手续。详见《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操作流程》。

注意事项:

1、“电子口岸”IC卡审批、制卡工作定于每周三办理。请各企业于周二之前向海关办理申领“电子口岸”IC卡的预约手续,预约手续可通过电话方式;

2、企业所有递交的证件(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有效的,即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如不是有效的,请及时到相关发证机构办理相应手续(如年审、变更等),再携有效证件到各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3、在以上传递资料过程中,不得任意抽走、擅自修改已递交录入的任何资料;

4、在领取IC卡时,请您仔细核对IC卡上的企业名称或持卡人姓名;

5、如企业法人不能亲自领取企业法人卡,需在单位领卡介绍信上注明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6、在使用IC卡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技术咨询(含软件安装、软件故障、网页错误、IC卡解锁等)电话:0791-6414416-3702

业务咨询(预约、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问题)电话:0791-6414416-32033127

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值班电话:010-65195656

 

江西省推广应用中国电子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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