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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申请设立保税仓库须知
2005-08-30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分为公共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一、设立保税仓库的条件

(一)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5、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6、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7、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保税仓库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2、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3、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4、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5、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6、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

7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8、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税仓库审批程序

对设立保税仓库的,由直属海关负责审批并报海关总署备案。

三、设立保税仓库应向海关递交的材料

1、企业设立保税仓库的书面申请与申请事项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共保税仓);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签章);

5、股权结构证明书(合资企业);

6、开户银行证明;

7、消防合格证书

8、仓储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并签章);

9、仓库管理制度(办法);

10、其他相关材料(如担保书、规划图及仓库平面图等)。

     申请设立专用型公共保税仓库的,除了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符合消防、环保、质检、安 全等方面的规定,如经营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必须取得经贸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颁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申请向国际航行船舶、航空器、国际远洋鱼船提供免税燃油服务的,还须取得《对外供油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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