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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报关企业换证所需材料及流程
2005-08-29

    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
    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办理换证时,需提供介绍信(本单位人员办理,应包括办事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及所办事项内容等要素)或委托书(委托非本单位人员/组织办理,样式详见附件)及有效身份证件。
    一、所需提交材料:
   (一)所需材料:
    报关企业在取得南昌海关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文件后,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1、《企管业务审批表》;(在海关填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准予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4、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材料要求:
    所提交的申请注册登记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齐全是指提交全部材料完备;
    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二、业务流程:


    三、企业办理换证时限:
    所提交的申请注册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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