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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浔阳晚报: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3%
2008-08-12

本报讯(记者 林静)举步维艰的纺织服装业终于等来利好消息,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88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九江市部分企业出口压力有望缓减。

本次出口退税率上调的范围包括丝绸、毛纺织品、麻纺制品、化纤长短丝、絮、毡、无纺布、针织服装、梭织服装及其附件、针织物及其附件等产品。毛皮等“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以及寝具、褥垫等产品没有列入调整范围。

据海关统计,此次退税政策调整所涉及的我市出口企业主要有江西华孚纺织有限公司、九江逵阳纺织有限公司、江西天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九江针织服装(集团)公司、等24家,所涉及的我市出口商品主要有服装、棉纱、棉机织物、人造纤维短纤、竹制多层板等。

此次部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助于减轻我市纺织等行业面临的出口压力,缓解从紧货币政策给部分企业带来的资金短缺局面,有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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