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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关公告2008年第13号
2008-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

   

2008年 第13号

南昌海关驻上饶办事处(以下简称为“驻上饶办事处”)于2008年12月18日正式对外开办业务,并将原属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管辖的上饶市所辖1市10县1区(即德兴市、上饶县、弋阳县、横峰县、铅山县、广丰县、玉山县、鄱阳县、余干县、婺源县、万年县和信州区)和鹰潭市所辖的1市1县1区(即贵溪市、余江县和月湖区)的海关业务划归驻上饶办事处管理。

除2008年12月18日前在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变更、深加工结转、内销补税、余料结转、核销等后续监管业务仍继续由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负责办理完毕外,上饶、鹰潭两地的海关业务统一由驻上饶办事处负责办理。

南昌海关驻上饶办事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行政中心凤凰大道海关大楼。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0793)8035721、8035722

传  真:(0793)8035709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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