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及全国海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江西省纠风工作会议要求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80号),结合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预防不正之风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海关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海关,为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崛起新跨越、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行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
(三)坚持自觉接受海关工作对象的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
三、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关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海关总署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总关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组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审室主任任副主任,抽调监审室、政工办、办公室、人教处、缉私局相关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审室。
四、评议对象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此次评议对象为省直单位所管辖的隶属单位。我关的评议对象为:
1、九江海关
2、赣州海关
3、吉安海关
4、景德镇海关
5、新余海关
6、高新办事处
7、龙南办事处
8、机场办事处。
五、评议内容和目标
(一)2007年南昌海关对外服务承诺兑现落实情况;
(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通关110”实施以后,企业求助、投诉的反馈情况;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和后续监管,规范行政收费行为,降低办事成本情况;
(五)围绕服务型政府的效能建设,响应江西省和谐创业工作体系建设,提供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信力情况;
(六)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七)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和执法扰民等问题的情况;
(八)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通过评议,要达到以下目标:执法为民、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制度、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政风行风明显改善。
六、工作步骤
今年评议工作从6月份开始,时间为4个月。共分为4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6月30日前):全面部署、深入动员。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订方案,进行思想动员;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关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召开全关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步骤;加强监审室与缉私局、稽查部门、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的联系配合,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信息数据库,按照“红名单”企业、A、B类企业、重点联系企业进行建档分类,汇总各分关、办事处上报推荐的重点企业及联络员名单,并对推荐名单进行筛选。根据上述名单,确定有关企业为南昌海关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评议单位。6月20日之前将本方案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各被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充分调动所属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推动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
(二)第二阶段(7月上旬-8月中旬):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关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确定的企业名单,上门和发函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评议单位召开座谈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渠道开辟并公布本部门的投诉电话、“通关110”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征求意见和调研,进一步了解地方政府、企业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据评议内容及结合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内强素质”和“岗位练兵”活动的要求,以及准军事化纪律部队考评指标的标准,对关内各单位各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摸底和汇总;各被评单位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走访和征求意见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对自身政风行风进行检查,自查自评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关评议工作办公室。自查报告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反馈意见,整改建制。根据社会满意度调查汇总情况及总关通过各种途径掌握的情况,原汁原味向各被评单位反馈。各被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及总关反馈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第四阶段(9月上旬)检查评议、统一打分。关里成立检查评议组,对各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动员发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落实整改等情况。在全面掌握各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打出检查评议分。检查评议分占总分的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的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10%;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的70%,群众满意度调查分数由省社情况民意中心提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掌握检查评议工作的有关信息、动态,接受省评议办的指导,迎接省评议办对关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检查和评议。
(五)第五阶段(9月下旬):通报结果,总结表彰。根据检查评议情况,对关区被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排名,总分列前2名的单位向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省纠风办推荐,由省里统一通报表彰关授奖牌,第1名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责成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七、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江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创建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政风行风,进一步优化、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亲商、安商、富商、乐商的具体行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切实强化机关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全关同志要从加快江西经济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改善政风行风的重要意义,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搞好我关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抓,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所要达到的目标,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评议评价工作取得成效,进一步推进我关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措施,确保关区政风行风得到社会认可。要依据海关总署最新行政法规、规章,结合业务流程再造,认真梳理和修改各单位各部门相应的操作规程,切实营造规范、透明的政策环境。要立足于本单位、本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履行对外公布的服务承诺,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要全面推行关(警)务公开,窗口部门要在公布设立机构分布图、办事流程图,人员去向牌,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办事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的基础上,积极适应企业及办事人员的合理需求,及时更新、修改、补充电子触摸屏的相关内容。“通关110 ”不仅要接受企业的求助,并及时加以解决,还要将有关投诉转递纪检监察部门,形成投诉快速反应通道,及时认真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海关工作对象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将政风行风工作纳入相关考核标准,在各窗口单位和部门推行文明用语,在海关工作对象中建立起良好的第一印象。
(三)增强广泛性,明确针对性,提升整改效果。在评议评价工作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自查的问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加以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提出的问题不含糊,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纪行为纠正处理不迁就,对有错不纠、整改不到位和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巩固提高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果。